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行政执法监督 >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信息—
—
— 分享 —
今年以来,辽宁省司法厅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落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要求,把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入口关作为队伍建设一项重点工作,全力打造一支过硬行政执法队伍。
落实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运用专业的法治培训平台,让广大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人员通过移动客户端接受便捷、高效的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同时,将参加40学时必修课考前培训作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切实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通过考前培训、备考应试增强工作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严格规范执法资格考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把好行政执法岗位“入口关”,分别于2023年3月6日、31日组织举行省(中)直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申请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集中考试。考前对36家行政执法主体及737名参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认定27人不符合参考条件。经过两次集中线上考试,共552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为77.75%。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参考热情较高,特别是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药监局、省残联领导同场参考,为本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取得执法资格,投身一线执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证件统一管理。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强化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为确保新版证件换发顺利进行,建立了证件管理微信工作群,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实时解答询问,及时反馈制证信息审核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证件制作流程,明确进度,督促压茬推进工作,同时通过约谈、实地督导有关部门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形成了以月为周期常态化制发证件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向各市及省(中)行政执法部门制发行政执法证件1.75万张,实现应发尽发。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