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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坚持“三个导向” 做细做实案卷评查工作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作者:司法厅监督处审核员

为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8月至9月,抚顺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此次评查,抚顺市司法局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细做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2020年度办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424本,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谋划制定详实方案。案件评查是行政执法事后监督的重要途径,市司法局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和历年评查措施,突出压实行政执法单位案件质量主体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这一评查目标,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评查范围、评查方式、评查标准、评查环节、结果运用等进行科学细致的安排,实行各单位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对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案件评查质量和评查比例。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评查工作责任。案卷评查是一项专业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市司法局组建案卷评查人员库,组建“2+3”的评查组(2名市司法局成员和3名评查人人员库成员)。在评查指标上,突出抚顺行政执法实际,科学设定评查指标,制定《抚顺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权基准等要求落实情况,纳入评查内容,分别设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合法性标准和规范性标准三项要素共207个评查评分点。在评查人员构成上,选调各级执法单位具有法律专业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参与,切实把卷宗中发现的问题搞准弄实。在评查要求上,评查前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各单位互评互学、案卷实务操作的方式,对各单位报送的执法案卷开展模拟交叉评查,评查人员面对面交流、讨论、取长补短,为做好评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评查过程中,对评查组成员职责进行了明确精细的分工。评查人员负责初评,每份案卷填写一份评查表,列明评查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在评分表上署名;对复杂、疑难问题或是案件评分结果产生争议,对争议案卷进行复评,经过评查小组集体讨论后最终做出评分结果。在此基础上,市局对案卷和评查结果进行复查、复核并提出意见,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强化评查结果运用。抚顺市司法局把案卷评查活动做到闭环延伸,将前期对照自查、中期集中评查、后期对评查发现问题清单化梳理督察整改三个阶段闭环推动,案卷评查工作、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工作融会贯通,扩展了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以评促建,通过案卷评查推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据统计,至2021年7月,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托“抚顺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已累计学习近14万学时。以评促改,对评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向全市通报评查结果,即指出普遍性问题,也点名单位个别批评。坚持问题导向,对梳理出的评查中反映的集中问题,压实部门整改指导责任,继续加大督导力度,推进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良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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