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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精神,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公司律师职能作用,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辽宁省司法厅,联合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辽宁省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方案》通知,以省司法厅“1号文件”形式关注民营企业法治服务需求。为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落实情况,4月3日,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处和律师工作处组成调研组,深入到远大集团和特变电工集团,就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沈阳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处和律师工作处一起参加调研。
调研组在远大集团召开了座谈会,详细了解了企业法律服务的运作模式和实际效果,探讨了公司律师试点在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公司的成本效益以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完善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走进民营企业,通过与企业管理层和法务人员的座谈交流,让企业法务人员感到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给企业带来了“及时雨”,送去了法律防控经营风险的“锦囊”。在倾听企业法务人员声音的过程中,针对企业在法律方面遇到的问题给出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法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服务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民营企业更稳健、更有活力的发展。调研组在特变电工集团,重点考察了公司律师试点在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实践经验。特变电工作为电力设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其对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人才的需求和管理具有典型意义,为调研提供了丰富的案例资源。
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调研组表示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是推动民营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构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为进一步推广公司律师,在民营企业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加深了省司法厅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更准确地了解民营企业在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关注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顺利推进,以更优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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