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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保障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座谈会议在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召开。此次座谈会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准确把握新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深化诉源治理合力具有重要意义。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齐延春、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姜鹏飞出席会议并讲话,沈阳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宋坤赤主持会议。
会上,沈阳市司法局介绍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同志以实务中遇到的具体案例为切入点,围绕保障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信息共享、共性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协调沟通、推广先进经验以及开展同堂培训等内容达成共识,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思路举措提出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交流,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深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今后工作中,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会前,与会同志参观了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大厅,了解沈阳市在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听证、调解等方面提供的高效便民举措。省司法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司法局及部分基层法院、司法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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