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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行政复议机构今年直接纠错案件440件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10月07日 作者:司法厅复议处信息员

       今年以来,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截至7月末,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437件,审结4385件,直接纠错案件440件,调解1090件。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选择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为使行政复议申请人更加明晰复议受理条件和范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沈阳市在全省率先试行行政复议受理负面清单制度,出台全省首个行政复议受理范围负面清单,把分散在各项法律法规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进行梳理归纳,每个事项都列明了法律规定,做到于法有据。营口市成立了全省首家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对话交流平台,借助专业调处力量对行政争议进行实质化解,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高效的行政纠纷解决途径。今年上半年,营口市行政复议机关办结案件中,撤改率达28%,调解结案率达32%。

  据了解,在案件受理阶段,全省115个行政复议机构全部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已“容缺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21件。

  在案件审理阶段,采用“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对简单案件快速审理,复杂案件精细审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广泛运用听证、核查等审理方式,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意见,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是非责任,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做好在案件办结后的行政复议决定释法答疑工作,及时督促被申请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打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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