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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司法局构建“建、管、用、育”一体化复调对接新格局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07月24日 作者:司法厅复议处信息员

阜新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行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合提升的行政复议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实现涉案双方“事心双解”。

在“建”上下功夫,打造行政争议化解“集散地”。全市设立9个复议受理接待场所,设置专门复议调解室、审理室,配备28名专业人员,积极吸纳行政行为源头争议,年初以来,接待复议咨询500余人次,超去年同期300%。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8件,审结92件,按时审结率100%。在县区设立23个复议代办点,除提供复议事项咨询解答外,协助开展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进一步让复议“窗口”沉下去。同时,在开通“涉企绿色通道”的基础上,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查和法律宣传20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在“管”上做文章,实现行政复议调解“全覆盖”。将调解、和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方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开展分阶段实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范》等多项配套机制,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要求,明确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主体、范围、流程等,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保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对于有调解可能性的,积极向当事人阐明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力促当事人和解,实现“应调尽调”目标。

在“用”上重特色,强化与人民调解“新联动”。将“张彪调解工作模式”融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中,把“时度效”并重、“情理法”共融理念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全过程。深挖申请人复议诉求背后的维权动因,注重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语“释法析理”,并针对部分申请人不合理诉求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复议调解质效。年初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构调解终止结案37件,调解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13%。

在“育”上见实效,提升行政复议队伍“规范化”。选优配强调解队伍,集结28名精干力量,充实行政复议队伍,切实做到“人案相适、人岗相适”。围绕建设“四化”行政复议队伍,采取“以老带新传帮带”模式,积极采取专题培训、工作交流、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评选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覆盖100余人次。邀请张彪同志开展专项工作培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释法说理”能力,提升行政复议调解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高效性,为推动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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