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行政复议机关) :
申请人(姓名) 、(姓名) 、……对(被申请人名称)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履行 法定职责】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现委托(姓名) 、(姓名) 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代理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权限提示:行政复议代理的权限可以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代为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代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代为举证、代为陈述申辩、代为查阅行政复议案卷、代为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等,具体代理权限由委托人与代理人协商确定。)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