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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矫正开启疫情防控期间学习教育新模式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0年02月28日 作者:司法厅社矫局通讯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要求暂停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锦州黑山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在全面做好疫情管控工作的同时,推出社区矫正在线学习平台,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在线学习,在疫情发生期间,做到了监管、教育两不误,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底,黑山县司法局为了进一步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平时学习教育活动,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问题,与IT公司合作研发“社区矫正对象在线学习平台”,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关注“黑山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在线学习系统。在线学习划分入矫教育、服法教育、民商法、文化教育、心理教育和解矫教育六个版块,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手机在线学习,严管期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时长达到12小时,学习积分达到120分;普管期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时长达到8小时,学习积分达到100分,即可通过当月学习考核。社区矫正对象利用工作之余,在家便可完成学习考核,即方便了工作,又达到了学习目的。

     

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工作,黑山县司法局动员全局工作人员,积极采集学习信息,对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法规、真实案例、教育短片,认真收集整理,并提出学习问题,做出正确答案,发送到学习平台,提供给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分析。目前,在线学习平台已经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民法》、《森林法》、《交通法》、《心理学》、法律常识和传统文化等200多条学习内容,学习问题1000多个。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在线学习,再次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认罪悔罪,真正达到了学法、守法、普法、用法的目的。目前,黑山县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平台利用率达到了89%,学习及格率达到了90%。

   

1月25日,辽宁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列为Ⅰ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辽宁省司法厅立即启动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立即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锦州市司法局转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黑山县司法局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在学习平台公布了《致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发布了《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科学防控疫情》等多个学习内容。黑山县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充分认识了疫情的严重性,学会了防控和自我保护,接触外来人员0人,疑似感染病例0例。

     

创新科技手段,引领智慧社矫。在线学习平台使用了当前最新的人脸识别技术,社区矫正对象在平台学习、考核期间,随机进行人脸识别,识别通过的记录学习时长与积分,有效杜绝了他人的代学、替学,有效的保证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学习过程中入脑入心,从而增长法律知识,避免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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