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社区矫正联合检查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确保“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近日,本溪、阜新市司法局分别与本市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检查。
本溪市司法局与本溪市检察院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6家司法所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各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司法所人员配备、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以及驻所监狱戒毒警察参与刑罚执行一体化情况的工作汇报;仔细查看社区矫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接收、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外出管理等执法环节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阜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会同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工作人员来到海州区司法局,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座谈,通过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日常管理台账,全面了解海州区司法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情况,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整治及重点人员管控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当场予以反馈。
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将锚定“为全国两会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