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朝阳县司法局以创建“智慧矫正中心”作为抓手,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员分工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有效提高社矫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一、提档升级,完善场地标准化建设
朝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是2020年全省首批“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试点单位,占地500平方米。今年8月,经朝阳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按照司法部颁布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标准,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的外观及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外观墙体上设置社区矫正中心门楣,楼道墙裙涂刷蓝白线,在路边设置指引牌,楼外设置标识牌等,经过改造后的社区矫正中心符合司法部的规范标准要求。
二、多措并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确保社区矫正中心发挥积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细化完善了矫正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并严格落实“五必访”工作制度,即:入矫后必访、重大节假日必访、思想波动必访、遇到困难必访、受到奖惩必访;有效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流程,满足“七化”要求,即:社区矫正对象接收规范化、档案管理制式化、心理矫治全程化、矫正学习常态化、公益劳动特色化、帮困扶助经常化、考核奖惩公开化,形成“矫前调查-报到-中心宣告-风险评估-分级处遇-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的科学矫正工作流程。二是以解决问题和提效减负为出发点,采购配置一系列“智慧矫正”相关配套设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从人工管理到智能管理,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率。
三、优化配置,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朝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合理调整功能区域划分,将内设组室设置为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帮育帮扶区。综合管理区设置工作人员办公室、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档案资料室、社会联络室、装备室、值班室;监督管理区设置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宣告室、训诫室、验检室和警务联络室;教育帮扶区设置教育培训室、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室等。同时,完成现有人员的优化调整,形成了3名工作人员、3名助派警察的符合工作实际的科学规范合理的人员配置,有利于充分发挥每名工作人员的专业优势和岗位作用。
四、借助外力,推动帮教社会化建设
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自卑感,不愿与社会接触,对未来的生活感到迷茫,需要通过专门的心理矫治来调节消极情绪,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地面对生活。社会志愿者多是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具有爱心与社会奉献精神的社区居民,充分发挥社会志愿者的积极性,吸收有意愿的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来,能够引导社矫对象减少焦虑和疏离感,使其敞开心扉与志愿者交流,释放内心的情感,积极主动的接受社区矫正。此外,志愿者还能够参与对社矫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认知教育等工作,帮助其树立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促使其顺利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有效预防重新犯罪案件的再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