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节日小长假和疫情防控实际,以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宣传等为抓手,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确保“五一”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3月末,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做好“五一”节前和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司法局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注重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切实做好风险预警和源头预防,利用好“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这一平台载体,发挥好评理说事员、信息员作用,及时收集问题线索,尽早发现矛盾隐患,主动出击,及时就地化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一”节期间,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对重特大、恶性、群体性和突发性案(事)件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据统计,5月1日至5月5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线索1963条,化解矛盾纠纷1542件,排查重点人3059人、重点家庭757户,针对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139人次,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开展法治宣传5987次,排查安置帮教人员132078人次,排查出隐患187件,并针对性地采取了稳控措施,切实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因排查化解不及时而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