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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共建联动联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司法局组织
召开人民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人民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共建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3月16日下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丹东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人民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庭所共建”工作会议,并举行“庭所共建”签约仪式。
会议解读了关于“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文件及工作的主要内容;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人民法院院长与司法局局长分别就联动联调合作文件进行签约,标志着“庭所共建”解纷新模式正式落地启动。该模式整合了基层解纷司法资源,紧紧围绕社会风险研判分析、矛盾纠纷联动化解、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建设、日常工作协调配合、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安全保障措施、经验总结等方面开展多领域深度合作,将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让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问题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教育等优质司法资源更加触手可及。
振兴区人民法院浪头人民法庭、凤城市人民法院草河人民法庭、元宝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振安区司法局五龙背司法所负责同志还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基层一线工作同志普遍认为“庭所共建”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共享,实现了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是将司法为民延伸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同时进一步增强了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信心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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