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省司法厅对锦州市省级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导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09月25日 作者:司法厅普法处信息员

  9月20日至21日,辽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肖春梅一行先后深入锦州市凌河区、古塔区、义县等地,对我市省级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
  调研组一行查阅了我市省级普法示范点的普法活动记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记录、村(社区)干部参与法治培训记录等档案资料,实地查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法律明白人”培养、人民调解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对锦州市省级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肖春梅处长强调,要总结提炼我市省级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形成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整体提升。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市各级普法示范点开展常态化督导,巩固创建成果,打通普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要积极打造普法阵地,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实地调研督导为契机,继续总结经验、凸显亮点、补齐短板,加大对我市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有效发挥普法示范点阵地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持续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