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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普法处到营口市对省级普法示范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09月22日 作者:司法厅普法处信息员

  为推动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工作有序开展,9月15日,由辽宁省司法厅普法处处长肖春梅带队的督导组一行到营口市进行实地调研,指导、检查省级普法示范点工作推进情况。

  在调研期间,督导组先后来到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6个点位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询等方式,严格对照《关于印发全省开展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要求,对省级普法示范点打造情况进行督导,并实地查看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法治广场、法治图书角、法治活动室、法治长廊等建设,详细了解“省级普法示范点”开展情况。

  督导组对营口市打造省级普法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营口市省级普法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值得肯定。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把普法融入到日常社会治理、人民生活之中,要充分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普法示范点,要打造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工作品牌,推动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营口市司法局坚持充分发挥基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示范作用,做好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村级法治氛围,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意识,此次督导工作是对“省级普法示范点”的一次集中“体检”,也是规范和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接下来,营口市司法局将以此次督导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普法氛围,切实发挥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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