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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实践】辽宁省铁岭市司法局:开展精准普法 “不找关系不求人,办事找法多咨询”日益深入人心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作者:司法厅普法处信息员

       “八五”普法以来,铁岭市司法局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中,探索多层次、融合式普法,让普法更接地气,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普遍提升。

       一是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形成全社会普法合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每年年初,全市都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标准,市本级64家普法责任单位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考评工作跟进到位。

       二是在普法方式上,因地制宜,实效第一。按照“人人都是普法队员,时时都是普法工作,处处都是普法舞台”的理念,市、县、乡、村,机关、学校、社区、企业普遍掀起全领域、立体化、融合式的全民全社会大普法。

       一方面,普法方式更为灵活管用。铁岭市司法局利用乡村大喇叭在组织、宣传、发动群众便捷高效接地气的优势,启动了“乡村大喇叭普法再发声”活动。全市1113个乡村大喇叭,每个村制作音频U盘1套3组,包括60个法律小常识,用讲故事、讲法条、讲案例的形式,在每个村分时段循环播放。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联合林业站、水利站、派出所工作用车,打造“普法宣传车”,市司法局提供统一的宣传音频资料。在车辆所到之处,在基层工作人员的走访、工作中,时时处处都会响起法治的声音。铁岭市司法局积极与辽宁法治报、铁岭广播电视台、铁岭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合作,在基层治理中,围绕防止“民转刑”,制作案件警示录内容广泛宣传,让普法宣传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有效地结合起来。

       另一方面,做好数字普法文章,让互联网成为普法工作最大的增量。“法治铁岭”微信公众号、“铁岭普法”头条号、“铁岭普法”抖音号等已成为全市网络普法主阵地,其中“法治铁岭”每年自己组稿发稿数量在600条以上,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名靠前。市司法局联合铁岭日报社、铁岭电视台,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精心制作视频、音频内容,指导做好报刊版面设计,利用新闻宣传主渠道,广泛开展公益普法,引领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是在普法阵地上,不断增加投入,增添法治元素和法治符号。市司法局去年投入50多万元,建成了1.9万余平方米的宪法广场。广场由宪法宣誓墙、普法宣传栏、法治元素区三个板块组成。宪法广场建成后,已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中小学开展宪法学习、宪法宣誓的重要场所。市司法局利用过街天桥广告、出租车顶灯、火车站、市民广场广告牌、楼宇广告、公交车站广告牌、上下车提示音等方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不同形式的法治雕塑、法治长廊、社区窗口、口袋公园、路灯杆等,都成为普法宣传的有效载体。

       四是利用铁岭地区民间艺术多样的优势,创建普法品牌。市司法局与开原民间艺术团合作,设计制作了9个“二人转”原创型作品,涉及子女继承、“老赖”、校园贷、电信诈骗、高空抛物、民间担保、物业管理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探索开展了“演员演法+律师讲法+志愿者普法”融合普法方式,在集市、乡村巡回开展普法演出,收到了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的效果。每个县(市)区也都利用小品小戏、广场舞、大秧歌、民间剪纸等方式,引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全市已涌现出昌图县司法所长刘瑞杰、铁岭县“老裴工作室”等在全省叫得响的普法品牌。

       五是全市上下联动互动,建立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普法专业队伍。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235所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共聘用法治副校长240名。以“法律进校园”为主题,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面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已培养“法律明白人”4630人,“法律明白人”覆盖率100%。“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劝导、化解工作,较好发挥了说法讲法“快递员”、化解矛盾“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社会治理“守护员”的作用。市司法局组建了由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的“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单位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市组建8个普法讲师团,现有成员162名。

       随着精准普法的广泛开展,广大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目前,铁岭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求助、咨询电话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不找关系不求人,办事找法多咨询”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普通群众化解纠纷、解决难题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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