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队伍思想建设 > 先锋力量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检察官“太阳花”团队: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走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赶考路”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5年03月18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编者按:在法治建设的壮阔征程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一份子都举足轻重。值此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辽宁省律师行业精心组织“法治‘她’力量 服务决胜年”主题活动,邀请来自公安、检察、法院、监狱及律师队伍中的优秀女性法律工作者,围绕“法治助力辽宁振兴”和“基层法治与公益实践”发表主旨演讲。我们通过她们的动人故事,感受全省女法律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上的坚守与担当。
  本期讲述者:张春荣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妇女委员会主任
  ●荣获“盖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营口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辽宁省检察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先进个人”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
  爱心如阳,温暖迷途少年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摆在突出位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深化。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都牵系着孩子命运、家庭幸福和社会未来。曾有未成年人王某涉嫌强奸罪,办案中我们没有简单起诉,而是深入探究其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与犯罪根源。王某成长于暴力家庭,攻击性强,还患有抑郁症,有自杀自残行为。我院未检团队联合多部门,为王某及其母亲量身定制帮扶方案。面对神情呆滞、眼神迷茫的王某,我们邀请专业且经验丰富的老师开展心理辅导课,多次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挖掘其积极因素,鼓励他改过自新。如今王某已改过自新,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法治并非冰冷条文,而是饱含温度的关怀与引导。精准运用法律,能为迷失的孩子照亮前行之路,助力他们回归正轨,为辽宁的人才储备与社会稳定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女检察官们以细腻的心思和无尽的耐心,给予王某温暖与支持,用爱心为他驱散阴霾。
  团队聚力,绽放太阳花光彩
  2013年1月,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营口地区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组建“太阳花未检团队”。十年来,团队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帮教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先后推动建设了太阳花法治教育基地、太阳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太阳花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综合救助与红色教育;开设“太阳花”公众号,丰富普法内容,实现盖州城乡全覆盖,通过高质量、开创性的检察履职,促使各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凭借不懈努力,太阳花未检团队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辽宁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太阳花?未检”品牌还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建设优秀品牌。成绩的背后,是团队中每一位女检察官对未检工作的坚韧与执着。
  品牌矩阵,彰显巾帼担当
  太阳花象征着生命力量、希望乐观、爱与关怀。我院逐步构建起太阳花办案团队、霞光帮教团队、朝露犯罪预防团队品牌矩阵。以太阳花未检团队为核心,专业化办理涉未案件,采用“1 + 4”稳定模式,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0件338人,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犯罪170件273人,开展大量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与训诫工作,并发出检察建议46份。联合市妇联、市关工委等社会力量组建霞光团队,落实涉未特殊制度,制定营口地区首个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方案,帮助96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众多孩子复学复业,还有10人考上大学,244名被害人得到救助保护。与盖州45所学校建立检校联系点,成立朝露团队,由优秀检察干警与市教育局对接,开展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工作,进行法治教育700余次,受众达40余万人次。每个团队的工作中,女检察官们以女性的温柔和对初心的坚守,呵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