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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
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
吴开华
鞍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近年来,鞍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护航保障鞍山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突破。先后荣获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和优秀创新经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等殊荣。
一、突出党建引领,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务会学法制度,实现重要部署必讲法治要求、重要文件必经合法性审查、“三重一大”决策必听专业法律意见。
二、突出效能提升,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全力做到服务企业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动态调整《鞍山市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近四年累计实施包容免罚近44.9万件,免除罚金5240余万元。开通“鞍心直通车”服务平台,去年以来兑现政府未履行承诺318条、盘活闲置楼宇厂房73.26万平方米。
三、突出特色立法,着力提升行政立法质效
坚持以“小快灵”“小切口”方式,立足鞍山实际,加强营商环境、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集中清理不适应鞍山振兴发展要求、妨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12件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29件。
四、突出公开公正,着力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聚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召开专家论证会80余次,对64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制定国内首个《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办法》,自主开发设计“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计划完成率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12345热线平台受理诉求办结率达到99.1%,有效诉求满意率位居全省前列。
五、突出法治为民,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实现全覆盖,“四所一庭”协调联动,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提升至97.33%。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依托“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获批“省级普法示范点”69个。
六、突出对标对表,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坚持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提升城市品牌、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持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972项,整改完成率100%。
我们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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