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
— 分享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近期,辽宁省司法厅在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两期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处级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厅有关领导出席开班式并做动员讲话,全系统10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参训。
此次政治轮训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参训学员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强化思想武装、勇于担当作为、守住红线底线,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依法履职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专业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能力,肩负起“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的使命担当,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结合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政治轮训班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纪律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心理健康等主题设置课程,邀请省委党校和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的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参训学员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强化政治能力、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政治轮训班既注重理论解读、又回答实践课题,既抓住重点难点,又列举鲜活案例,是一次理论知识的更新,更是一次理想信念的淬火。返回工作岗位后,将把培训所学转化为推动辽宁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