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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王心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建设法治锦州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5年02月14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建设法治锦州

王心宇
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锦州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荣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获评“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黑山县、太和区入选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市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市县两级党政“一把手”述法述责应述尽述。
  二是坚持良法善治、突出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建立“非请勿扰”工作机制。在“一基准四清单”制度。对涉企复议案件实行“快收”“快受”,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事后补充”机制。全市各级政府聘任201名法律顾问,实现了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实行府院联动,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制定《锦州市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形成有效执法司法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批法治文化品牌。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44个村(社区)获评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是坚持法治改革、优化法治环境,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公信力建设。锦州市持续推进政府职能深度转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市、县、乡三级录入工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审批部门印章集中管理、事项闭环监督、“三联单”制度压茬回访等8项创新举措。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1条措施”,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0条禁令”,立案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监督推动清偿各类欠款。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锦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牌成立,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窗口”服务。首批353项涉企事项营业执照实现全过程线上获取,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黑山县半拉门镇“人民调解工作队”、凌河区“红色之光义务巡逻队”的先进经验,服务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更需要锦城百姓的全民参与和全面监督。我们将以更高的站位、更扎实的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锦州实践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锦州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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