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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全国首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0年09月27日 作者:司法厅秘书处信息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属全国首创。该指标体系针对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特殊作用,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使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具体指标,明确了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职责,是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法治诚信作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持续推进法治苏州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现有水平怎么衡量,短板和弱项是什么,未来要向哪里使劲,苏州市适时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在内容构成上,该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5项,包括“围绕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公开透明可预期”“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法治社会扎实推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人心”“组织保障机制有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逐级分解为19项二级指标和64项三级指标,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全面、系统、科学地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通过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法治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并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予以取消、下放;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管”有序实行,“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积极应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工作平台普遍建成,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该指标体系处处彰显了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底色作用。

为发挥好指标体系的引领、规范和激励作用,切实增强依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开展指标体系实施情况的监测统计、实绩评价和成果发布。苏州各地各部门将以贯彻落实指标体系为契机,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不断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为倾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和塑造“4S”国际版营商服务品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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