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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为各类企业更好“走出去”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撰写时间:2025年01月13日 作者:司法厅秘书处信息员

  江苏近年来坚持把涉外法治工作作为推进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方面,2023年即提出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领域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一批示范性、标志性成果,建成与江苏经济发展和开放水平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到2035年涉外法律服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的目标。

  一体推进协同发力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外商投资、加强国际交流等出台多部涉外相关法规,构建形成了基本覆盖涉外相关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其中2022年7月修改了《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条例》,2023年9月又通过《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

  2023年12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的实施方案》,明确五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其中具体到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培养方面,明确培育建设15个左右国家级、50个左右省级示范机构,通过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规划引领,分层分类培育领军型、专家型、后备型人才,建立多层次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力争2025年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数达350名,备案的涉外公证员达600名,引进和培养国际商事仲裁高水平人才100名。

  江苏还推出“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江苏模式,建成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帮助230余家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落地。此外,全省公证机构年均办理涉外公证业务20余万件,公证书发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有力服务外商投资

  拥有超1.8万家外企的苏州市,通过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平台载体、法律服务、“产学研”结合工作水平,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据了解,苏州市印发了《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还制定《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出台地方涉外法治人才库和涉外法治专家库实施方案。

  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成立的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已引驻各类优质法律服务机构55家,还入驻了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自贸区法庭、产权检察服务中心等,成为涉外法律服务优选地。

  江苏法院不断创新涉外审判体制机制,先设立“一带一路”巡回法庭,在南京、无锡、苏州成立了国际商事法庭,还成立南京、连云港、苏州自贸试验区法庭。其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15条举措,助力苏州对标国际经贸规则;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开展“法律服务进外企”活动,获得外商高度认可。

  全力保障企业出海

  仅2024上半年,江苏新增对外投资项目就达692个,实际投资额39.7亿美元。

  针对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常遇的投资国法律政策查明困难、涉外公证认证程序复杂、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等问题,以及语言文化差异、办事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信任不足等困难,江苏省司法厅与律师协会积极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律师人才库,编印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推动江苏涉外律师提升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WTO争端解决、跨境诉讼与仲裁、国际投融资、跨国并购等专业服务能力。

  目前,江苏已建立2个全国、5个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12名法官入选全国法院涉外审判人才,91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

  此外,江苏还建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律师在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方面作出贡献,进一步提升江苏涉外法律服务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江苏各地积极服务本地企业“走出去”,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外商事活动法律风险防范“二十条”建议》,助力“走出去”企业提升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苏州市司法局发出《苏州企业国际贸易与海外投资经营风险防范指引》,保障“走出去”企业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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