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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民政厅
党组书记石崧
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奋力开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每月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提示单,促进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常态化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普法、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政策文件亲自把关、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以良法促善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完善政策制度体系。2024年,制定印发《辽宁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辽宁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等14件规范性文件,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二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2024年,通过厅党组会会前学法等形式完成70余部法律法规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学习,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3次,业务领域专项培训20余次,夯实党员干部法治理念,树牢法治思维。三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前置程序,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备案等程序。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统一执法裁量标准。统筹省、市、县三级制定了全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和“四张清单”,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牵头建立慈善组织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动态更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活动异常名录”。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造“阳光殡葬”。三是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指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于不规范、不齐全的,限期整改。
四、践行为民理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广泛开展民生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民政服务机构、登记服务窗口的宣传阵地作用,结合日常服务管理培育公民法治素养。以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场有针对性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质效。牵头实现了公民婚育“一件事”等便民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育社兴辽·社会组织促就业”专场招聘会,吸纳24.6万人就业。三是依法预防调处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化解信访问题。2024年,厅机关5件行政复议案全部有效化解;无行政败诉案;全省民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强化科技赋能,助推数字法治建设。一是强化互联网+监管。依托省一体化监管执法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程公开透明、结果共享。二是拓展移动服务。依托“辽事通”,提供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信息查询,社会救助申请、婚姻登记预约等服务。三是提“智”增效。全面推广使用金民工程,创新智慧救助场景,优化审核确认程序;经济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实现“省内通办”、“免申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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