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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倪志新
宽甸满族自治县委书记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宽甸满族自治县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实现宽甸全面振兴新突破。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好法治建设“方向标”
一是践行深学细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县域干部法治教育常态化培训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为政者依法行政、奉法履职。严格落实《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并实现全覆盖。
二、强化法治建设,找准依法治县“着力点”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强化统筹监管。围绕人居环境、资源保护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先后制定《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宽甸满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条例》《宽甸满族自治县石柱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使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二是突出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要求和政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各级监管部门进平台率和部门监管信息归集率均达到100%。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公正司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加强法治保障,筑牢全面振兴“压舱石”
一是在干群学法用法中提升法治建设的“高度”。完善年终述法制度,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突出法治建设的“温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使得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三是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法治建设的“深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普法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并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四所一庭一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构建联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好评理说事点作用,基层治理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宽甸满族自治县将继续以法治为引领,强化法治力量,优化法治环境,提升司法能力,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推动宽甸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法治中国建设日益行稳致远、迈向更高的境界贡献宽甸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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