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面依法治省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力抚顺振兴新突破
——市司法局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纪实

文章来源:抚顺市司法局 撰写时间:2023年04月19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抚顺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推进会议为契机,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盯企业需求,深挖短板弱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抚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社会化
  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涉民营经济发展、涉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27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5件,提出法律意见33条,为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涉企执法监督职责,汇总22家部门77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动态增加授权主体11个、委托主体4个,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明显降低,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创造性推行“复议+”工作举措,共召开现场听证会8次,开展现场调查2次,行政确权类和涉企案件听证率达到100%。扎实开展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长期拖欠工程款、招商承诺不兑现等问题的发生,积极为企业营造宽松、放心的发展环境。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服务环境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百名律师服务企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扎实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建立健全律师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为企业准入准营、权益保护、纠纷化解等全过程、各环节提供法律帮助,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深入企业调研7次,协调解决涉法问题2个,组织律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体检和合同把关等专项法律服务10次,提出防范风险合理化法律意见12条,较好地满足了企业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加大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仲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举办区域性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法治讲座100余次,义务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素养和维权能力。持续推进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全局省级审批事项初审及市级审批事项均实现“全程网办”,目前累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3件,行政相对人满意率达100%,局行政审批窗口被评为全市“红旗窗口”。
  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
  为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扎实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成立了工作专班,摸清底数、挂图作战,以清理积案为切入口,在法律尺度内寻找破解办法,切实解决“顽瘴痼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力度,在严格规范建档立卷、入解矫宣告、外出审批、法治教育等工作流程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简捷监管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依法为涉民营企业负责人、股东等社矫对象提供保障服务,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化解矛盾纠纷的“抚顺品牌”,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做强做优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全方位衔接,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03件,“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