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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文章来源: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 撰写时间:2020年06月13日 作者:司法厅机关党委通讯员

 

 

 

    6月8日、10日、12日,辽宁省司法厅启动为期3天的“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厅机关和直属单位86名处级领导干部100%参训。
    本次培训班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相关通知要求,由省委党校“送教上门”,通过集中观看教学视频的形式,对处级干部进行共12个课时的集中培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认真对照党中央提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好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
    参训同志普遍认为,司法行政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好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枢纽作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职责使命,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再建新功。
    结合各戒毒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在省司法厅进行集训,各直属戒毒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同步进行集训,各基层单位的党委、纪委对参训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现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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