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分享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推出一系列防控措施。厅直属机关党委在春节期间连续下发6份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位于沈阳北站的辽宁省公证处办证大厅,人员聚集、成分复杂。省公证处想方设法购置防疫物资,做好大厅消毒、通风、隔离等工作;通过大屏幕、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办证群众加强防护;大力倡导网上办证、预约办证等新渠道,尽量减少办证人员过度聚集,防疫工作得到了充分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和物资保障。但春节过后,企业复工、员工返程高峰即将到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数量逐日回升,大厅防疫再次面临大考,尤其是防疫物资仍有一定缺口。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得知这一情况,从机关防疫物资中紧急调拨口罩300个、消毒液2桶,以及防护服等物品,支援对外服务窗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省公证处副主任温艳霞向直属机关党委汇报处内的具体防疫措施,并代表全处同志对党组的关心表示衷心感谢。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