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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精兵强将 深化合作共赢 辽宁省司法厅戒毒局召开省际警务交流欢迎会

文章来源: 撰写时间:2023年05月11日 作者:司法厅戒毒处信息员

  人间五月天,浅夏胜春烟。5月9日,辽宁省司法厅戒毒局在沈阳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辽宁站)欢迎会,向来自福建、山西、江西、河南、兵团和新疆六省(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交流干警,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省司法厅戒毒局政委李杰在欢迎会上致辞,她首先向来辽参加省际警务交流的各位干警,介绍了辽宁的发展概况以及风土人情,然后对近年来辽宁戒毒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简要阐述。

  为确保做好此次省际警务交流工作,她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把握戒毒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立足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刻认识省际警务交流的重大意义,共同查找问题、探究原因、思考对策,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交流活动富有成效。

  二要做好服务保障。各接收单位要切实把交流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安排好,把各项保障想在前面、落实到位,努力解除交流干警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学习锻炼、施展才华提供良好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要强化纪律意识。各位交流干警要服从管理安排,严格遵守互派交流干警管理办法和各项警规禁令。要尽快调整身心状态,快速融入辽宁戒毒大家庭,通过岗位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觉遵规守纪、履职尽责。

  四要认真交流互鉴。希望各位交流干警在工作中发挥本省优势和特长,同时用心体悟辽宁戒毒执法“四个统一”、“党建+执法规范化”、“十化”大队建设、“三化”模式开展社会延伸等方面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与辽宁基层干警充分切磋,努力提升交流学习质效。

  欢迎会结束后,各接收单位按照省局安排,第一时间与来辽参加省际警务交流的干警召开座谈会。交流干警纷纷表示,将珍惜这次交流的机会,尽快转换角色、适应新环境,力争在辽工作期间有所收获,既在辽宁留下美好回忆,也留下奋斗足迹。

  省司法厅戒毒局有关同志及省内各接收单位领导班子代表参加欢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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