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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巾帼 法援惠民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5年03月09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为增强广大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持续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妇女”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努力为广大妇女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年均解答妇女法律咨询2.8万余人次,年均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4.2千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妇女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适应妇女权益保障的民生需要,我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一是畅通服务渠道,依托“12348辽宁法网”,实现法律服务咨询全覆盖,同时在加强实体平台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网络化,畅通服务渠道;加强与妇联、残联、工会等单位协作,充分利用依托妇联、残联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提升法律援助质效,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政策,做到服务“零延时”;指导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安排擅长婚姻家庭等法律业务的律师承办援助案件,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妇女的维权法律服务需求;优化服务窗口,认真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发放维权手册和便民联系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充分利用普法双微平台推送政策阐释解读、法律风险提示、以案释法、维权申请途径等普法宣传,增强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妇女群体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省各市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连等市延伸服务半径,通过电话预约、上门受理等方式推行“上门服务”;辽阳组建90余名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志愿者采取“法律援助+心理帮助”的方式,解决妇女法律困扰。截止目前,三八节期间我省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80余场次,现场提供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册。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持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落实妇女法律援助相关政策,结合妇女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维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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