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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辽宁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意见督促落实会在沈阳召开,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至市级,就各地区加快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年底建成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作出部署,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高长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司法部关于督促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新工作部署要求,总结了全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短板,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要求
各地区要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分清主次,按照轻重缓急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构的监督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打好本地区执法监督“组合拳”。要加快工作进度,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如期完成《意见》规定的目标和全年重点执法监督任务。如期完成《意见》规定的各项任务是一项政治责任,各地方要力求工作实效,想方设法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人员投入,提升专业能力。
会议强调
《意见》是我国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首部纲领性文件,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强体系建设推动力度。充分发挥工作会商机制作用,加强工作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要强化调度和考核,运用好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等工作机制和通报手段,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刚性,提升监督质量和效能。
会上沈阳、大连、辽阳市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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