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厅工作动态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司法为民的故事丨宣传新招多 主打“沉浸式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11月27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编者按
  “法治辽宁”开设《司法为民的故事》专栏,带您走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日常,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对“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故事,感受那份来自心底的温暖和力量。


法律明白人


  郭海燕
  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街道幸福e家社区党委书记、“法律明白人”。先后荣获沙河口区“一先两优”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大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2023年“大连市优秀网格员”称号。


  今年1月
  幸福e家社区被确定为
  首批“辽宁省普法示范点”
  对于青少年而言,法律可能是单调而又枯燥的,这就更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沉浸式”普法活动,给普法宣传注入生命力。
  幸福e家社区青少年较多,郭海燕作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街道幸福e家社区党委书记、“法律明白人”,一直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关键人群。她在宣传工作上新招很多,以“互动+沉浸+体验”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服务,为普法宣传注入新动能,织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网”。
  郭海燕结合社区人口结构特点和居民所需,创建了“星期三心灵驿站”,并组建了“筑梦阳光少年志愿服务队”,每周三在法治教育心理沙盘室开展心理疏导和法治服务,带领团队深入学校开展宣讲,让老师和家长通过沙盘游戏及早发现孩子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或潜在的风险隐患。自“星期三心灵驿站”创办以来,共服务辖区百余名青少年,幸福e家社区也成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
  近日,第七届“幸福童年”义卖大集开市,130余名青少年涌进大集。义卖现场设置了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摊位、捐赠摊位、义卖摊位和互动摊位。孩子们了解到义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关爱辖区需要帮助的青少年后,纷纷献出爱心,选购义卖物品,在传递爱心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郭海燕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同部署、同落实、一体推进。郭海燕认为做更有吸引力的普法活动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于是她积极创新法治宣讲模式,创建“我是党员我主播”流动微党课品牌,将红色法治宣讲送到学校、非公企业,结合“家门口红色阵地”建设,将普法宣传做实;通过“党员在哪儿宣讲就在哪”“支部在哪儿学习就在哪儿”流动普法活动,有效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示范作用。
  郭海燕积极发挥各方资源,联系法官、律师、警察等“法治能人”,联合大连市理论宣讲团、大连市百姓宣讲团、大连市法律援助队伍和沙河口区老战士报告团等团体和社会爱心组织,采取法治“故事汇”、法治“大家谈”、法治“情景剧”等形式,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