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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行政复议异地阅卷!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2023年11月14日
  辽宁慧之林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来到大连市政府行政复议办案中心
  在阅卷室利用立式显示屏顺利查阅了
  日前预约的行政复议案件电子卷宗

  原来,王律师代理了两件向辽宁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土地征收案件,正在为不便到沈阳现场阅卷而犯难。辽宁省司法厅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在了解到王律师的情况后,主动向王律师告知了辽宁行政复议异地阅卷服务,并受理了王律师的异地阅卷申请,于是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及代理人可以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及证据材料。为此,辽宁省司法厅率先启动“辽宁行政复议机构异地阅卷服务”,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律师(委托代理人)异地阅卷工作。当事人或律师距离案件办理地行政复议机构较远的,可以在省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范围内,到当事人住所地、律师执业机构所在地市级行政复议机构申请异地阅卷。
  此外,为更好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工作,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工作,着力加强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听证室、调解室、阅卷室等业务硬件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突出问题。沈阳、大连先后成立市级政府行政复议办案中心,方便申请人集中办理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相关法律事务。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丰富互联网、书面、口头等多种申请方式,多方位保障人民群众行使行政复议申请权,为人民群众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宽口径的行政复议渠道,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发挥功能作用的新要求新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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