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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 | 湖南司法行政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文章来源:湖南司法行政 撰写时间:2018年12月19日 作者:司法厅管理员一

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

湖南司法行政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

40年,

是湖南司法行政工作恢复重建、

蓬勃发展、成就辉煌的40年,

是湖南司法行政干警勇于担当、

履职尽责、砥砺奋进的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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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大普法”格局

 

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一五”普法以来,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蹄疾步稳,已经步入“七五”普法新征程。

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由向公民普及法律常识逐步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的转变。

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从“十法一条例”拓展到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

法治宣传教育方法从说教式、灌输式不断向互动式、体验式转变。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从主要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主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的转变。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从主要以职能部门为主向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转变。

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为节点的“法律六进”主体活动丰富多彩,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播为主要途径的法治文化建设如火如荼。

截至20186月,全省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29个、法治文化广场156个、法治文化长廊625个。全省共有83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达542个。

 

人民调解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组织由80年代初传统单一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到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组织网络体系。

目前,湖南全省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3777个,新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20个,边界联防联调组织1200多个,派驻法、检、公调解室2392个。现有人民调解员14.29万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6万人。

2007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

2015年以来,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省财政投入“以奖代补”经费5700万元,各地累计购买服务6000余人次。

20年来,每年坚持开展不同主题的专项调解活动。十八大以来,全省共化解矛盾纠纷226万起,成功调处218万起。

司法考试源源不断输送专门人才

 

2002年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以来,湖南省精心组考、严格监考,司法考试工作均实现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目标,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

截至2017年,全省国家司法考试累计报名24.6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17万人。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省报名人数达18330人。

律师工作与时俱进

 

1979年,湖南省恢复重建律师制度。

40年来,律师执业机构由恢复重建初期的19家,发展到目前的827家,执业律师由92名发展到16732名。全省律师累计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844.6万件,办理各类非诉讼案件97.2万件,累计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27.1万家次。

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447名律师担任新一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作用明显增强。

198312月成立湖南省律师协会,律师管理体制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

2018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律师制度改革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在全国率先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形成“四个标准化”工作模式。近5年来,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1.5万人次、处理信访事项3.2万件。服务法治湖南建设,实现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公证改革焕发活力

 

经过近40年的改革和发展,全省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全部转制为事业单位,公证员由国家行政编制逐步转变为事业编制和聘用制相结合,呈现出勃勃生机。

公证管理由公证机构隶属人民法院的管理方式转为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领导的管理方式,并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变为司法行政和公证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目前全省共有公证机构111家,其中事业单位109家、合作制2家,公证员388名。

公证业务类型涉及国内、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办证量和办证收费额逐年提升。

公证职能由履行公证证明职能延伸到预防纠纷、制止违法行为和为有关部门、组织及公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公证效力由公证证明效力提升到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司法鉴定实现长足发展

 

2000年,湖南省政府正式赋予省司法厅管理和指导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拉开了湖南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

2011年,全省司法鉴定业务量突破10万件,2017年达到13.6万件,业务量近10年连续稳居全国前三位。

10年来,累计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2万余件,减免费用1000余万元,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法律援助持续惠及民生

 

湖南省自1997年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件。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在115个看守所、140个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大幅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力度,全省实施法律援助政府购买服务达50%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推进机制,率先建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率先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共建成省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92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点)28609个,建成率分别为99%100%100%,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覆盖面和建设进度总体位居全国前列。

 

全面开通12348热线实现全省24小时服务。打造O2O服务模式,如法网设置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13类服务和“查问办学用”五项功能,全省2100个法律服务机构上网“开店”,22000名法律服务人员在线“接诊”。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由“现场办”变“网上办”“移动办”“一键办”。如法网至今总访问量超4亿,公众注册、手机APP下载突破150万人次,接待咨询117万件、线上办案19.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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