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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督察效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辽宁创新引领法治督察与《纲要》收官双促进、双提升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5年08月12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收官之际,按照辽宁省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8月5日至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成立三个督察组,分别对沈阳、抚顺、丹东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实地督察。
  此次督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提升法治政府治理质效、增强法治政府发展动能等方面,以法治督察“利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突出对标落实的主动性。持续跟进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等决策部署,深化法治督察机制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突出挖掘问题的精准性。实地督察前,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验收,紧盯尚未完成、正在推进的15类重点任务,结合中央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梳理确定为9个方面35项督察内容。
  突出治本清源的闭环性。通过“督帮结合”机制和“解剖麻雀”方式,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为民水平,形成“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的良性循环。
  突出特色亮点的示范性。注重发现、善于总结被督察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予以推广和运用,以点带面提升法治辽宁建设整体水平。
  近年来,省委依法治省办从对14个市提前两年实现综合性法治督察全覆盖,到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法治督察,再到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其统筹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作用充分彰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法治督察体系日益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压实,被督察地区和部门正视问题、比学赶超的氛围更加浓厚,必将对过去五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圆满收官、向更高水平跃升产生促进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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