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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以来,沈阳市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与社矫业务双融双促,不断健全社矫监管体系,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帮扶质效,创新推出“1+2+3+4”系列举措,精心打造“管得住、矫得好、零事故”沈阳特色品牌。
聚焦一个总体目标
以社区矫正监管帮扶质效提升为总体目标,坚持体系建设引领带动,促进监管帮扶取得实效。
构建体系。设立1个市级、13个区县(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细化流程。两次修订《沈阳市监督管理标准化规范》、制发《沈阳市教育矫正工作指南》、形成《沈阳市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流程表》,厘清职责边界,逐级明确责任。
建强队伍。召开全市社区矫正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培训会暨警示教育专题会,切实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帮扶两类重点人群
针对全省规范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有关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细化举措,有效组织两类重点人员帮扶工作。
精准矫正。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吸收女性、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成员组成矫正小组,制定针对性方案,做到“一人一档多方案”。
精细辅导。建立“一对一”常态化心理咨询机制,“点对点”动态化疏导机制,邀请第三方心理服务机构人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提升工作质效。
精心帮扶。全市社矫机构以“善矫者矫人心”为原则,积极探索“矫行”与“正心”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社矫对象自觉遵守制度。
常态实施三级联动
将党建引领业务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实现以党建引领社区矫正实现新跃升。
融合发展。实施“党建+矫正”双融双促工程,将“党派我来的”主题实践活动与“敲门行动”有机结合,全覆盖式走访重点人员。
注重联动。践行大安全观理念,实现安全稳定把控能力新突破,在全省树立了标杆,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经验。
协同发力。与市检察院率先建立联合检查新机制,与市公安局实现科学精准列管,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
有效提升“四化”水平
以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切入点,以“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智慧化”为目标,全面提升全市“智慧矫正”工作水平。
夯实基础。以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为载体,强化电子信息技术赋能,实现“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违规警示”效果。
创新机制。全面依托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平台,推出“每日巡台”工作机制,实现平台“六项重要预警”即时清零。
严把标准。推进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现了全市13个地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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