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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省司法厅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在“六一”等时间节点,组织各地开展“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法援护苗”等法律援助活动,构建“精准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构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屏障。
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建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优先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办理案件。
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渠道
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着力完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优化同级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纵向联动互补、横向合作顺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方式
融合“12348辽宁法网”实体、热线、网络平台的服务功能,实现咨询、申请、受理等全流程服务。全面推行援务公开,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留守儿童、残疾未成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目前,我省依托各级共青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0个,年均提供未成年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沈阳市选择50余所学校作为“法援护苗行动”试点学校,设立了“法援护苗工作站”,在校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讲活动等服务。大连市甘井子区引入心理帮扶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为校园伤害案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辽阳市深化“绿色通道”服务,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实行“三优服务”。全省各地以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现场咨询、普法讲座、知识问答、案件宣讲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近百场,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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