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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行政审批窗口被授予
全市第一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行政审批科被评为
“学雷锋示范岗”和“雷锋号”先进集体
强化顶层设计
行政审批工作保障有力
为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充分授权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受理全部委托中心无差别窗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集中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做到群众“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只跑一趟路、一次办成事”,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
提升服务效能
扎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在全市率先完成4个“一件事”专栏搭建和使用,让群众办事更方便,选择更多样。不断加强行政审批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严格落实“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理等制度,实现“最多跑一次”,并通过网上受理办结,线下电话、微信回复咨询,审批结果电话反馈、材料邮寄等多种方式,可实现“一次都不用跑”,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优化办事流程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行政审批科始终坚持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及时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内容要素的更新和完善。优化审批流程,不断加大“四减”工作力度,审批时限总体压缩了87.2%,“即来即办”事项增加至35项,承诺事项全部可“容缺受理”,以承诺制替代了现场核验,“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等8个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进一步减证便民,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践行为民宗旨
创新开展行政审批“提醒服务”
围绕行政相对人全周期服务,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到期预警机制,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提醒服务”。通过精准筛选、定期跟踪,分别在许可事项的关键时间节点,点对点发送“微信信息”闹钟或人对人“温馨电话”提醒,并详细告知申领、延期换证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及申请所需材料,帮助有需求的行政相对人及时申请、顺利延期。变“到期延续”为“提前介入”,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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