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司法行政要闻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十三届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08月12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日前,十三届中共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要求,听取部分地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法,聚焦法治鞍山建设重点任务,科学部署鞍山法治建设工作。鞍山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王忠昆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吴开华出席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显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会议指出
  全市上下要以更大自觉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聚焦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全局性、战略性、现实性重大问题,加强工作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鞍山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
  要以更实举措推动法治鞍山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一流发展环境。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全省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十项重点任务,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找准自身定位,主动认领任务,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要为基层法治建设蓄势赋能,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着力破解基层法治建设突出问题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基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会议要求
  要以更大力度形成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市委法治建设办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资源力量,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各协调小组要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统筹指导。各地区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将推进法治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有力组织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对各条线的牵头指导作用,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工作落实,推动法治环境建设跃上新台阶。
  在听取了鞍山市司法局局长周军汇报鞍山市委法治建设办工作推进情况和台安县、铁西区、市委巡视办、市人社局四地区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后,魏显光表示,鞍山市的法治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各级干部都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尊崇、捍卫、厉行法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习惯不断养成、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这充分体现了鞍山市委、市政府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抓得紧、抓得实,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抓出了成效。特别是鞍山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省唯一省级推荐市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地区候选名单,法治为民办实事、县(市、区)党政 “一把手”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分别入围全省十佳项目,行政执法计划完成率连续3年位列全省第一,在两级法院设立全省首家“行政复议指引”窗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贡献了鞍山经验和力量。要牢牢把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这一总牵引,聚焦聚力法治环境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抓紧抓好五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法治环境建设组织领导和各方保障,期待鞍山的法治建设再创亮点、再出新招、再创新高,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能够立得住、叫得响的经验做法和特色品牌,为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贡献鞍山力量。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