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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述法评议会议召开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04月19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4月18日,锦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述法评议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刘克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齐延春出席会议并作点评指导。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在省委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正确领导下,锦州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可感成效,依法治市全面推进,示范创建走在前列,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为实现三年攻坚强势开局、首战告捷作出了重大贡献,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法治锦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政府承诺事项清单和备案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强化科技创新领域法治保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牢固树立“执法即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变作风,突出重点问题整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执法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要强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第一标准,积极开展接访下访工作,严查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做到顺民意、厚民生、暖民心。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和部门联动,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共创锦州和谐稳定新局面。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听取2023年全市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义县、太和区、市审计局等有关地区和部门作现场述法。
  市委副书记汪立坤,市领导陈凯、张大军、杨淑梅、张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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