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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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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王炳森
盘锦市委书记
近年来,盘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各方面、全过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积法治之势,全市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愈加浓厚,法治护航盘锦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愈加凸显。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学”的领航。盘锦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精准精细制定措施。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所在部门、所在支部上专题党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级党校教学专题课程,开展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评测试,提升学习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持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深化“党”的引领。各级党委定期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难题;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力争5年内实现党政各述法主体现场述法全覆盖。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率先在全省构建“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处理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集。
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压紧“履”的责任。持续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定位,制定并实施《盘锦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法治建设在实绩考核(百分制)中占比权重提升至6.6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府文件,坚决剔除任何可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广泛建立法律顾问团队,提升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全面提升法治环境建设水平,展现“实”的成效。盘锦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抓手,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巩固并扩大政府失信问题治理成果,擦亮“辽宁省政务诚信建设优秀城市”金字招牌。加速推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创新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等活动。深入实施《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快构建具有盘锦特色的涉外法治体系。定期组织法治满意度测评,连续三年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连续两年推进8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以实际行动回应民生关切。
着力提高法治社会建设能力,突出“法”的保障。盘锦积极传承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加速全市四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进程,精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平台。成功培育出一批融合地域特色、人文优势与专业特长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023年,2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7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对既有的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13个“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施动态管理,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全市32家普法示范点均达到省级标准,培育“法律明白人”2693名,超额完成既定目标。
高度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提升“能”的水平。盘锦通过实施定制化、专业化的培训项目,系统提升法治队伍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认真落实《辽宁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强化法治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构建高效的人才发现与培养机制,确保人才库充盈且充满活力。
法治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尺,更是盘锦迈向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坚实基石与必由之路。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努力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中国式现代化盘锦实践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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