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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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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
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
姚华明
营口市委书记
营口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营口为目标,一体推进法治营口、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坚守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市县两级精品课大讲堂系列活动,8500余名领导干部接受专题培训。坚持从制度机制入手,健全完善会议述法、领导点评、述职评议等全链条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现场述法,全市50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坚持以科学立法为牵引,筑牢良法善治基础。修改《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小快灵”,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颁布实施《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部,以良法保障善治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关键,提升法治建设质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行使行政职权的36家市直部门共1823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770项“包容审慎”免罚事项清单,成立全国首家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28项涉企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高频便民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选派1182名干部帮扶1144个重点项目企业,问题诉求办结率达89.02%,企业满意率达99%以上。
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底线,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6%、采纳率99%。在全省率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监督立案撤案106件,追捕追诉107人,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发挥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92个法律服务站室、622名专职、公职律师、3260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法治为民为基础,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落脚点,建立公安智慧警务服务站、无人自助车管所等16个法治为民项目,配套措施38项,让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省首创“巡回司法所+四所一庭”模式;建立“以奖代补”化解信访问题机制,市县两级落实专项资金6000万元,“万件化访”台账案件化解率居全省第三位。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创建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宪法主题公园、法治长廊等12个法治文化阵地,在全社会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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