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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前期“法治辽宁”推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形成浓厚氛围,引发良好反响。现开设《省直重点法治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建设》专栏,供交流借鉴。
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振兴
省农业农村厅
党组书记、厅长 朱文波
加强法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坚持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辽宁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稳方向之“舵”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做到精思细悟、深学笃用。二是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三是实行统筹推进,将法治建设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研究法治建设重点问题,增强破解矛盾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完善涉农法规规章体系,夯实立法之“基”
一是以保障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为重点,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明确立法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起草任务。目前,两《条例》均已颁布施行。二是积极推进《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研究解决制约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立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握牢执法之“剑”
2024年,在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涉农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绿剑护粮安”、种业监管执法年、“中国渔政亮剑”等执法专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农业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我省连续多年在全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议活动中名列前茅;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8家单位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或示范单位;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举办的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上,辽宁代表队取得了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彰显普法之“效”
组织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农资打假普法、防范非法集资、水产苗种下乡进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大宣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律宣传等主题活动。积极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在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中设置普法课程,邀请一线执法人员对重点涉农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在“耕耘者”乡村治理培训项目中设置法治专题,提高县、乡、村三级乡村治理骨干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锚定“三农”工作核心,深刻彰显了法治思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坚持以法治思维照亮乡村振兴之路,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进一步推动涉农立法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普法常态化,让法治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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