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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何志勇: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六个维度”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5年03月10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编者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 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定远之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省持续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解决了一大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法治辽宁”开设《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法治环境》专栏,供交流借鉴。


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六个维度”

何志勇
葫芦岛市委副书记、市长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推进法治建设,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一项重大原则,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当前,葫芦岛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坚持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以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加快建设“一通道六基地”、“千百亿”产业集群,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产业结构加快调整,项目建设硕果累累,创新要素不断集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治生态日益清朗,外界预期明显改善,全面振兴迈出坚实步伐。这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我们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党委政府工作各领域,把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发力,深化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六个维度”,为各项工作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筹谋划,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高度”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葫芦岛振兴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推动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市上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严格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是强化制度设计。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积极探索具有葫芦岛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模式和新路径。制发《葫芦岛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市县法治督察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制定《葫芦岛市2024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紧抓“关键少数”。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任前考法、任上讲法、年终述法,压紧压实各级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树牢法治思维,推进依法决策,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树牢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行整合,确保决策沿着科学、民主的轨道规范有序进行。
  一是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提升合法性审查力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形成城市管理及政府债务、资产处置等论证报告和法律分析报告58件。建立葫芦岛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名录,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的机制,为依法行政把好“法律关”。
  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风险评估等制度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性”。
  三、不断深化改革,优化法治环境,突显法治政府建设“温度”
  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构建体系化、常态化的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进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放管服”改革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整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免证办”城市3.0版,上线运行“一件事一次办”,形成《葫芦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能。深化放权赋能改革,全面清理行政职权事项,形成新一批拟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45项。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27个部门795个事项的无差别受理,积极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中心覆盖。围绕“利企”目标,建立服务专区提供撮合对接、帮办代办等营商增值服务,切实提升企业“便利”获得感。
  三是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监督体系。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亮牌”管理和精细化流程再造工作,梳理编制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环节事项清单”。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强化线下政企互动品牌建设,完善“政企直通车”平台建设。
  四、完善基层治理,规范行政执法,挖掘法治政府建设“深度”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多角度多渠道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显温度、更有透明度。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督促市直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推动市直部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依法公布和实施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整治。制发《葫芦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涉企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和痼疾。对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线索全部解答和整改完毕,群众满意率100%。
  五、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效度”
  坚持把监督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努力形成从各级领导干部至全体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保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制定《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实行分级办理制度,落实“3+1”办理机制,采取“定任务、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考核办法”等措施,对建议提案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调度,跟踪督导,对账销号。强化推动“三书一函”办理,加强督导问效。
  二是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推动建立和实施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质效,强化政府机关与司法机关互补,采取务实举措,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凸显。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环节。不断强化政民互动,围绕民生关注重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10个民生热点主题服务版块。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国葫芦岛”年均发布政府信息超2万条。
  六、强化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广度”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部署实施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行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全市法治业务培训班,覆盖3800余人。
  二是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和重要节点法治宣传400余场次,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模拟法庭入乡村活动。
  三是加强地方立法宣传。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作为普法重点任务,认真梳理执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通过网站公示、现场解答、政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解读,不断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和法治实践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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