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化营商环境

—  

2023

  —

01/19
09:30

—  分享  —

媒体关注丨法治日报:“小切口”做活服务经济发展“大文章” 抚顺行政复议稳企护商有温度

文章来源:法治日报 撰写时间:2024年08月30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复议后答疑”让企业既化“法结”又解“心结”;建立行政复议代办点、联系点让复议助企的距离拉得更近、做得更实……
  近年来,辽宁省抚顺市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小切口”,稳企护商出实招、创新招,用法治规范政府边界,做活服务经济发展“大文章”。
  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抚顺市某驾驶员培训公司因不服市交通培训管理处作出的调整该公司经营范围的决定,向抚顺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在接待过程中,为帮助企业快速有效解决面临的行政纠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向企业介绍行政复议可以进行案前调解,企业代理人当即表示愿意调解并签订了行政复议案前调解申请书。
  经调查,行政机关与企业均存在不当之处,在工作人员多次释法明理下,行政机关主动撤回了其所作出的决定,企业也及时整改补充材料后,恢复了正常经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复议调解工作也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
  “我们始终坚持涉企复议案件调解优先理念,以‘稳企护商’为目标,通过对涉企案件实行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调解的举措,实质化解政商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性保障性作用,聚焦助企纾困减负,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抚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的态度和决心。”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杨玲表示。
  畅通复议申请渠道
  “讲得很好,知道了维权还有行政复议这个渠道,而且还有这么多优势。”参加抚顺市司法局前不久开展的“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后,一位企业家代表有感而发
  这是抚顺市司法局引导民企依法维权,助力民企发展的一个缩影。
  工作中,抚顺市在全省首创行政复议代办点,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70个行政复议代办点,让偏远地区的企业和商户也能得到优质高效的行政复议服务。今年6月25日,抚顺首家行政复议联系点在抚顺市民营企业协会正式挂牌成立。
  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十八道岭村的某矿业公司,因不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向抚顺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受理后,企业提出想再提交几份新证据,为减少企业往返次数,办案人员指导企业所在乡镇的行政复议代办点完成了证据原件审核工作,节省了企业参与复议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员发现企业在管理中存在许多漏洞,便深入大山深处的企业,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宣讲,让企业深切感受到行政复议温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行政复议代办点、联系点进一步畅通了企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延伸了行政复议助企触角,解决了偏远地区企业群众复议难题,切实打通了复议维权“最后一公里”。
  线上线下高效服务
  “肖先生您好,这里是抚顺市行政复议办案中心,我们已经收到您公司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我机关已依法立案,请保持电话畅通。”近日,抚顺市行政复议办案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某公司的申请行政复议邮件后,及时将签收情况告知对方,为企业吃下“定心丸”。
  为方便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抚顺市完善了现场申请、网上申请等便民机制。实现线下“一站申请”,在市中心交通便利地点设立办案中心,并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同处,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精准服务。在抚顺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开行政复议的地址和电话信息,并实现线上“一网申请”,设立公布“行政复议专用邮箱”,在“抚顺普法”公众号开通申请复议小程序,让企业群众动动手指即可申请行政复议。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服务企业质效,复议机构开通了“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对企业实行“容缺受理”,避免出现企业“白跑”“多跑”等情况。实行“行政复议专递”送达法律文书,有效解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在途时间长、送达不规范、投递不到位等问题。
  政企面对面零距离
  “现在开始听证!”近日,随着听证主持人话音落下,抚顺市某重点企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的听证会正式开始。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涉及的证据、依据以及程序进行质证和辩论。行政机关在此过程中意识到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违法问题,主动纠错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同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复议案件审结后,又对企业“暖心”回访,进行复议后现场答疑,帮助企业全面正确了解行政复议程序。
  随着行政复议惠企措施深入实施、稳企护商切口的多点深入,抚顺市先后推出涉企案件听证前置、快速审理、听取专家意见、送法进企业等创新举措。近三年来,涉企案件已实现听证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率100%,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75%以上,为企业直接减少损失近80万元。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明显,行政相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