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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法治为民 彰显为民情怀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06月25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提升法治营口建设工作实效
近日
中共营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
公布十六个
营口市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
  研究制定《营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实施单位:营口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结合营口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性、实施性和探索性的作用,将《营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列为我市今年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构建起具有营口特色、管用实用、提质增效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
  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实施单位:营口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法治领域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口市教育局开展将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针对性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进校园”,突出“五老”法治教育优势,开展校园法治文化等喜闻乐见的互动式、参与式法治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体验,用法治教育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三)
  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伴企行”活动
  (实施单位: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伴企行”活动,借助网站线上普法,转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举办“普法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法,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执法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解答;将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向企业负责人积极宣讲新出台的经济政策和惠企措施,邀请专家帮助企业梳理、排查潜在风险点,增强工业领域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为企业健康稳步发展构筑起法律“防火墙”。
  (四)
  建立营口公安智慧警务服务站
  (实施单位:营口市公安局)

  营口公安智慧警务服务站包括户政、出入境、车驾管自助服务区、驾驶人理论考试区四个区域。整合了户政、出入境、交警等警种的部分窗口业务,涵盖了身份证照相、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临时身份证明自助打印;出入境照相、港澳台通行证申请、签注及查询;驾驶证照相、驾驶人体检、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期满换领、损毁补领、丢失补领、制证;交通违法处理等多项常用的便民服务功能。整个服务区全程实现无人值守、群众自助化办理,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解决群众来回跑、窗口排队等候时间长、非工作日需要专门预约等问题,让群众享受“一站办、就近办”的高效便捷服务。
  (五)
  打造无人自助车管所
  (实施单位:营口市公安局)

  营口市无人车管所设置车驾管自助业务服务、驾驶人理论考试服务、互联网自助服务、群众等候服务4个功能区,配置自助违法办理机、驾驶证受理制证一体机、驾驶员体检机、驾驶人理论考试机等15台自助设备。通过智能机器人引导、专人提醒以及完全自助方式,可以全天候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查询、驾驶证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损毁换证、变更联系方式、驾驶人照相体检、机动车违法处理与查询、科目一、科目三理论考试、缴纳机动车交强险和车辆购置税等18项车驾管业务。群众持身份证刷门禁即可进入,无需提前预约,不用等号排队,不需来回往返,体检、照相、受理、制证,一站式、一次性办结,当场领取证件,随到随办、随办随走,真正实现为民服务不打烊。
  (六)
  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实施单位:营口市司法局)

  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发展,丰富全市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展示我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社会风貌,市司法局联合市文旅广电局、市档案馆等部门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优秀非遗法治文化作品,邀请专业人士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选出优秀作品100幅,面向全市人民线上+线下同步展播。后经进一步审核筛选,选出20件优秀作品由市档案馆永久保存,纳入市档案馆红色档案资源库,在国际档案日当天举办非遗法治文化作品收藏仪式并颁发收藏证书。通过活动,让非遗更“活”,让法治宣传更“火”,将法治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活动目标。
  (七)
  以“如我在办”理念推进公证服务便民提速
  (实施单位:营口市司法局)

  推动公证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优化流程和服务环境,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以“如我在办”理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普惠的公证服务。深化改革,助力群众办事更便捷。擦亮清风政务服务窗口名片,开通民营企业办理公证“绿色通道”窗口,推行“潮汐窗口”服务;完善措施,找到政务服务最优解。采用告知承诺,提升服务效能,提供多元法律服务;持续发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加强证据保全公证业务,深入企业精准服务。简化办证流程,缩短时限,事中开展容缺受理。
  (八)
  开设“交通执法在线”广播栏目,搭建行业管理者、交通运输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
  (实施单位: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执法在线”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营口交通文艺广播合办的一档现场直播的执法宣传服务类广播节目,节目每半个月一期,隔周周一16时30分至17时30分在FM95.1(营口交通之声)播出。节目致力于为广大听众提供权威、及时、准确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及信息,设置 “交通运输半月谈”“焦点关注”“在线解答”和“交通运输光荣榜”等多个板块,全方位宣传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现场解答群众的诉求问题,搭建了行业管理者、交通运输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增强了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九)
  打出“农资监管执法”组合拳,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实施单位: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专项执法和“双随机”执法检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培训,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通过开展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农资监督抽查等活动,全面提升经营者主体意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
  建立医校共建心理服务站,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实施单位: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突出问题,通过医校双方的紧密合作,建立医校共建心理服务站,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医校共建心理服务站建立后将为学生提供更全面、更专业、更贴心的心理服务,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率和干预率,为他们提供及时、专业、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十一)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守护校园好“食”光
  (实施单位: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多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对学校(幼儿园)、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总监、安全员以及市场监管人员、校外社会监督员和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项培训,指导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督促开办食堂的学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对配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检,针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跟踪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二)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实施单位: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大力提升涉民生执行案件工作质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涉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制定的《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两级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审慎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涉民生、涉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同时,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善用执行救助、司法救助等手段,对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及时进行救助,帮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度过难关,让其感受法律的温度和社会的关怀。另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执行案件动态宣传,让群众理解执行工作,配合执行。
  县(市)区项目
  (十三)
  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实施单位: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通过“四聚焦”推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有力有序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聚焦目标任务,精心谋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申报标准、认定程序。二是聚焦公开评选,落实认定备案。三是聚焦素质培养,实施多元培训。与“法治进乡村”深度融合,推动开展乡村普法学法用法工作。四是聚焦作用发挥,切实解决问题。鼓励、引导学法用法示范户以“小家”促“大家”,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农民权益、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农村法治基础。
  (十四)
  实施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情节不予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依法调查取证,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未改危害的市场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监督整改、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监管措施,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彰显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和温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五)
  探索建立“楼长制”警务模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实施单位: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探索建立“楼长制”警务模式,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要素管控,推动“主防”模式向主动警务、预防警务转型,制发《站前公安分局以民辅警兼任临时楼长为牵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建立由708名民辅警+638名网格员对应708栋楼的“一警一楼长”责任包保模式,坚持户不漏人、人不漏事、事不漏患,探索“楼长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多维治理新思路。采取“青老结对”“民辅结对”等模式,对发现的“小隐患”“小纠纷”“小诉求”“小矛盾”,及时组织“楼长对子+社区民警”依法现场协调,对不属于公安范畴的矛盾纠纷及时转递、跟踪问效,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快调快化、可调尽调。
  (十六)
  成立西市区首个公益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
  (实施单位: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西市区司法局在五台子街道办事处华安社区成立西市区首个公益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戴明程调解工作室”,律师每周一上午坐班,手机电话24小时畅通,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该调解室发挥律师调解员专业素质高、影响力大、公信力强的优势,及时高效调处辖区内发生的民间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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