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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二条新举措!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04月28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在2023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举措”基础上,沈阳市司法局出台了2024年“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二条举措”,目的是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务实的举措助力打造沈阳营商环境“升级版”,以一流营商环境赋能沈阳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打造新时代 " 六地 " 的目标定位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十二条举措
  一是面向头部、特色产业园区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复议监督等法治资源,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项目工作,为头部企业配套园区和重点特色工业园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法治护航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点对点对接重点项目,按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法律服务,助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三是减收企业公证服务费。推出公证服务企业“解纾暖”新举措,将在沈阳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企业和小微困难企业办理公证业务纳入公证公益服务事项范围,按收费标准减收不低于60%公证服务费,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四是全域推行行政执法监督网上办案。依托辽宁执法监督平台,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全面监督,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使用降低资质、吊销许可、停产停业、巨额罚款等措施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估,经评估后完全可以整改的,审慎使用以上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六是拓宽企业政策法规查询渠道。在“沈阳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设立企业政策法规分级分类便捷查询平台,通过精准分类查询、便捷关键词检索等方式,帮助企业方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家、地方各类惠企助企政策法规。
  七是提供涉外企业“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组建涉外律师人才库,筹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引导律师事务所设立涉外纠纷解决机构,助力打造东北亚合作开放枢纽地。
  八是全流程保障涉企行政复议。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采取专人接待、繁简分流、听取意见、100%回访的“一站式”服务,减少企业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满足企业全方位需求。
  九是启动“沈阳司法融易办”清风政务服务主题项目。深入践行“清风百家行动”,采取网上申请24小时内专人指导,实现12项“一件事一次办”审批事项省市联办,以“极简审批”新模式激发市场新活力。
  十是开展人民调解“坐堂问诊”服务。组织我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济信用纠纷、金融保险纠纷等19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企业、进园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诉讼风险,助力企业安心经营生产。
  十一是开辟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在我市人民调解中心开设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选派市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人员,开展“面对面”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高效化解矛盾,减轻企业诉累,节约企业诉讼成本。
  十二是持续开展涉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违反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等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确保制度有效供给,确保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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