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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01月16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编者按
  日前,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辽宁”开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的典型经验做法,更好保护经营主体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盘锦市
  2023年12月29日,盘锦市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盘锦市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围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六方面任务提出22项举措,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以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服务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建立“调训+申请”“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等“三个+”培训模式,常态化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盘锦市司法局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2023年度,在全省首推点名调训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累计调训3423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在全省率先探索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发了《盘锦市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概念、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履职行为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24场次,查摆执法理念、依法行政等方面问题29个,形成制度性创新成果3个,推出创新举措5个。
  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聚焦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九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26个,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市司法局创新监管方式,主动对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依托“辽宁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持事权之外无检查、平台之外无运行、清单之外无计划基本原则,实现计划任务规范化管理、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信息化备案。
  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完善移送指引、规范移送行为、强化证据移送、明确移送材料、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探索数据赋能、推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等八项重点任务,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围绕整治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提高行政执法实效、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对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有关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担当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环境建设。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每个县区选取2家司法所作为试点单位,围绕落细落实协调监督职责、准确规范协调监督内容、积极创新协调监督方式、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积极构建较为完善的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府院联动形成合力,从根源治理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坚持“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原则,“瞪大眼睛”主动发现问题,自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深挖问题线索,从根源治理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辽宁监管执法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提供通用业务支撑和数据共享对接服务,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
  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生态环境领域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环境执法,利用平台的数据预警、统计等功能,分析梳理在线平台企业标记异常等情况,实现对全市主要环境质量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和环境风险要素的全面感知、动态监控、科学预测和精细监管。
  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开展市直各部门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并依法进行备案。以律师协会为依托开展对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设立公职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流程图。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实际情况,精准研判,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行政职权的责任事项,包括公示、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责任事项。
  下一步,盘锦市司法局将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工作目标,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局良好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奋力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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