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厅长信箱 >> 详情页

留言详情

李国伟涉嫌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玩忽职守

编号:2025042912271310563浏览数:1

姓名

匿名

留言时间

2025-04-29 12:27:13

留言内容

被举报人:李国伟(锦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举报事由:涉嫌滥用职权、执法不公、玩忽职守,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失序 一、基本情况 李国伟同志作为锦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曾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公报私仇,滥用职权: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过度严苛,以“加强监管”名义违规增设限制条件(如禁止外出、无正当理由增加汇报频率),导致其无法正常生活,甚至无法就医落下终身残疾,涉嫌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表面刚正不阿,实则小肚鸡肠。严重损害司法形象、破坏司法正义。 选择性执法,纵容隐患:对黑山县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流于形式,未按规定进行教育管控,导致2025年4月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故意杀人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害者家属都知道李国伟特殊照顾黑山县,导致悲剧命案的发生。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李国伟作为主要负责人,难辞其咎。 二、举报诉求 请求纪委、监察委对李国伟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立案调查; 公开事件调查结果,依法追究李国伟的责任。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给所有社区矫正人员一个交代。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4-30 11:46:09

回复内容

你好,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请你带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处理部门

辽宁省司法厅

回复点评
我的意见
*
查询码
*

版权所有: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  ICP备案许可证:辽ICP备17018890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27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17号  |  网站地图  |  温馨提示:显示器分辨率1280×768或以上,IE9.0或以上浏览器为最佳显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