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 编辑:司法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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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为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评价

十二五时期,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能进一步强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基本完成“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监狱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成效明显。全省846家律师事务所、8894名律师,5年共代理诉讼案件40.9万件、非诉讼法律服务7.5万件,担任法律顾问8000余家全省105家公证机构,5年办理公证事项350万件,公证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建立司法鉴定机构226个,年办理司法鉴定6万余件,法院采信率95%以上。建立省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115个,设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583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459个,接待咨询50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万件。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重点的国家法律得到广泛宣传成立各级普法讲师团318个,普法志愿者队伍达4万余人,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388期,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万余人次;全省建立省级法治文化基地25各类青少年普法基地872农村(社区)普法中心10297个。沈阳、本溪及32个县(市、区)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称号,71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正式试行,2010年全面开展,全省14个司法局、104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组织机构,46个县(市、区)完成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98个县(市、区)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995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8221名,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司法行政机关每年从监狱接回刑满释放人员1万人左右,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48个,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100%安置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五)人民调解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9523个,年化解矛盾纠纷20多万件,防止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4000余件。基层司法所建设得到加强,实现每乡镇一司法所目标,办公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平均3人。监狱、戒毒所设施更新改造共投资8.72亿元,新建、扩建、维修各类监狱设施39.76万平方米。

(六)监狱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老旧监狱戒毒所设施改造尚未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监所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建设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基层司法所人力不足装备短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有待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部署,紧紧围绕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为实现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发展目标

1建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执行矫治体系。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教育改造质量得到保障,规范执法措施得到落实,监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全省监所实现无罪犯、戒毒人员脱逃、无狱(所)内重特大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大面积传染病爆发流行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全省社区矫正机构接管能力提升到4万人以上,矫正质量稳步提升,社区服刑人员重特大监管安全事故为零;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省委综合治理考评体系,100%达到省级先进单位标准。

2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布局,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法律援助体系,法律顾问体系,推进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建设。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化解矛盾机制健全,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针对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制定具有针对性法律服务措施,政府安排部署的法律服务任务项目完成率100%

3建立规范执法执业制度体系。推进监狱戒毒单位阳光执法,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干预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办案登记制度。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和案件质量考评,建立健全奖罚机制,确保法律服务人员公正执业,第三方行风评价优秀率85%以上。健全司法行政依法决策机制,出台《辽宁法律援助条例》、《辽宁省社区矫正条例》和《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辽宁省帮助教育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工作条例》,实施司法行政机关权力清单管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管理制度

4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将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进行,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服务、法治文化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社会化法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建立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保障体系。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司法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城市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经费保障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司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过硬队伍。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工作

1提升狱政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防控、排查、研判、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五项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创建活动。全面推进AB门、监墙电网、隔离网、武警哨位升级改造和达标建设。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持续保持四无一减少工作目标。期内29所监狱建成省级以上现代化文明监狱

2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服刑人员文化教育、技术教育、思想教育普及85%以上,技术教育获证率60%以上,邪教类罪犯转化率85%以上,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深化狱务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其他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向社会公开。全省聘任600名以上社会执法监督员,探索建立服刑人员网络查询系统。修改完善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办法,确保刑罚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4提高狱内侦查能力。完善四级狱情分析制度,一般性狱内案件破案率达到100%

5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监狱经费动态保障机制,根据监狱职能调整、物价上涨、政策性增支、财力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监狱各项经费支出标准。

2、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1强化矫治安全。健全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医疗康复、管理、生活卫生、生产管理等工作和执法标准,完善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争取十三五期间有30%戒毒单位达到二级警戒标准,全省戒毒所持续实现安全管理六无目标。

2提升矫治质量。戒毒人员入所、常规、回归社会三段式教育参加率达到95%以上;按照司法部戒毒教育大纲要求,开展课堂化教育,每年抽考平均分85分以上。

3提高医疗水平。省戒毒医院晋升具有戒毒资质医院;加强各戒毒所医疗力量,每戒毒所医务人员5人以上,精神医学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内戒断率达到100%

3、提升律师执业的公信力

1拓展律师服务领域。紧紧围绕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所列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开展跟进服务、延伸服务,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接率100%;积极引领律师为新兴行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辽宁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2加强律师执业保障。推动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积极协调有关机关,完善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3)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执业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管理作用,教育引导律师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建立诚信律师管理平台,健全完善律师、律师所诚信档案,打造50个品牌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突破10000人。

4、拓展规范公证服务

1健全服务覆盖网络。建设乡镇(街道)有公证服务联系点的服务网络体系,采取预约登记、集中受理等措施,健全便民机制。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每名公证员每年办理3件以上公证法律援助案件。

2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进国内公证业务与涉外公证业务统筹发展,将公证服务进一步向消费、投资、知识产权领域延伸。

3健全公证质量检查机制。统一全省公证工作程序标准,简化办证手续,积极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强化公证服务品牌意识提升公证质量落实三级质量检查制度,严肃查处错假证等违规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投诉案件100%受理、100%回复意见。

5、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1推进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出台《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规范法律援助机构设立,2018年底前,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全力推进村(社区)窗口建设,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到低收入群体;开辟便民绿色通道,建设“12348”热线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和受理覆盖率100%

4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审查工作制度,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标准化服务达到100%

5)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建立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办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律师办案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到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办案能力突破10万件,让弱势群体平等得到法律帮助。

6、全面落实七五普法任务

1)建立健全社会普法新机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新形势下普法的领导体制。制定出台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落实普法责任。

2)深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宪法宣誓、12·4国家宪法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至上的理念。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大对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养成守法习惯。

4)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依托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社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7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1)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司法鉴定体制。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率100%。强化司法鉴定结果的使用和管理衔接,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

2健全鉴定资质评估、质量评估和诚信评价体系。加强执业监管,建立司法鉴定机构退出机制,大力扶持优质机构规模化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建成率100%

3抓好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加快建设高资质高水平第三方公共鉴定机构和证据科学技术重点实验室5个,设立5家环保专业鉴定机构。全省鉴定机构执业类别认证认可或能力验证通过率达到100%。打造20家优质品牌鉴定机构。

8、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市(市、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保证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要,招聘社会工作者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化教育帮扶,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一个“1+7”矫正小组。

2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要达到60%以上。借助中心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施电子围栏管理,重点人员监控率达到100%

3建立健全监狱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调查评估、入矫宣告、强化日常监管、兑现奖罚政策、解除矫正等规范管理制度。

4提高保障能力。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建立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制度。建设由政府投资或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出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58个,5年内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6%以内。

9、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

1加强人民调解机构建设。新建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2万个,达到场所、经费、报酬、组织、制度、工作六落实标准,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达到70%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2)充实人民调解工作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2万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和志愿者队伍12万人。

3构筑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及时做好排查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纠纷;全面实施调解员等级制度,调解受理率达到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到95%

4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10充分发挥监狱企业的改造罪犯作用

1)打造推进监狱企业发展两支团队。一是根据监狱企业的产业、产品、发展方向,按照监狱干警数量2%的比例建立技术研发团队;二是根据监狱企业发展需要,建立专门负责企业管理精英团队,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监狱企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增量。

2促进监狱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改变单一的生产经营模式,增加自主研发型产品比例,增加具有一定科技含量适宜罪犯改造的劳动项目比例监狱企业经济稳步增长。

3确保监狱企业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1‰标准配齐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对劳动现场全面实施“6S”管理,继续保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目标。

三、实十三五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辽宁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总体指导和协调,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建立推进工作通报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各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分别制定好本地区司法行政事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十三五期间,总体投入保持在必要合理水平,并探索建立投资动态调整机制。监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争取国家项目,选择一所现有监狱改造成为省第二女子监狱;改建1所余刑在1年以下的短刑犯监狱;改造建成1所高度戒备监狱;对现有监狱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戒毒场所设施建设方面,推进功能齐全、区隔明显、设施完备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其中12个戒毒所建成省级以上标准化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深入贯彻中央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建设,特别是把全省城市街道和开发区500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完成。

(三)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将监狱广域网拓宽至100兆,建设监管、执法、教育、警务等监狱核心业务的综合平台和罪犯教育改造网,建设完成远程视频会见、考核奖罚、狱务公开系统,实现监所重要部位报警全覆盖;全面推办公自动化,建立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和管理数据库,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管理业务实现网上录入、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的工作机制实现全省司法行政OA办公系统联网,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建覆盖全省城乡司法行政网络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

(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司法部规定的7项牵头改革任务完成率100%,根据改革的统一进度和要求,积极推进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完善戒毒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与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与检察机关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退出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信息库,每年完成人民陪审员不少于40学时、人民监督员不少于50学时的岗位培训。

(五)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司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100%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司法行政自由裁量基准,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档案建设率100%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清理被挤占、挪用的司法行政编制,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对全省司法行政的政法专项编制统一招录,凡进必考,严把队伍入口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力争十三五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5人以上。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社会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推行聘用公证人员制度,县区公证员达到3人。根据人口数量和工作需要,加强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配备。

(七)化司法行政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监狱戒毒警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选拔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00学时,领导干部每人每年不少于110学时。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警察总数70%以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不断改进警风政风行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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