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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部分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

文章来源:法治辽宁 撰写时间:2024年04月19日 作者:司法厅组宣处信息员

  4月1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部分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的推进落实情况,总结有关工作经验,围绕“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抓见效”,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共商加强和改进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的对策方法。
  会议指出
  各地区推进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的经验值得很好地总结,在全省形成示范。但是,也存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法治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仍需完善等问题。各有关地区要持续发力,正视差距,精准施策,紧紧抓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发挥议事协调机构及各协调小组作用,把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聚焦得更准,把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得更加鲜明,把党政及其部门责任压得更加着实,有力推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更加扎实、更富成效。
  会议强调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和深化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工作成果,深刻认识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着力点,每年聚力解决数项突出问题,不畏难、敢斗争、求实效,努力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创造法治生产力。
  会议要求
  各地区要健全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切实将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推进市县法治建设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要认真履职尽责,突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突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突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突出重点专项工作,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抓住抓紧“关键少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强化各项保障,推动人员编制、财力保障向基层一线倾斜。
  省司法厅及沈阳、大连、本溪、阜新、朝阳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省内高校专家代表,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法治调研督察处(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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